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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酷刑救我儿”:被秘密监禁的人权律师常玮平的父母呼吁

  • 2020-12-16
  • 匿名

来源:对华援助协会

12月14日,常玮平的父母在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的高新分局门口
身上挂着“反酷刑救我儿”和“依法与儿共同生活”的标语。


(中国陕西-2020年12月16日)人权律师常玮平第二次被秘密监禁已近二个月,周一(14日)常玮平的父母在中国西北的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的高新分局门口抗议,并为救儿子求情。

周一,常玮平的父母站在当地公安局门口身上挂着“反酷刑救我儿”,以及“依法与儿共同生活”的字句,不到五分钟,便衣公安把两人连同同行的常玮平岳父推进公安局大厅,常玮平的姐夫则被押送到附近的派出所。

常玮平的父母投诉宝鸡高新分局对常玮平实施酷刑,要求查处施酷刑者,并要求和儿子玮平一起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常玮平父亲常拴明提出三项诉求:

追究对常玮平实施酷刑的涉案人员法律责任;

鉴于高新分局酷刑行为,请上级部门重新指定管辖;

要求和玮平共同生活,接受监视,防止我儿被继续酷刑。

常玮平律师(1984-),陕西凤翔人,中国维权律师,曾多次代理公益和人权案件。常律师被监禁据信跟卷入去年(12月8日)“厦门聚会案”有关。从去年12月26日起,中国公安陆续在福建、山东、北京、河北、四川、浙江等地展开抓捕行动。这次行动与12月多位律师和公民运动人士在福建厦门参加的一次聚会有关,此次聚会的公开信息甚少。

今年1月12日晚,常玮平在西安自己的住处被警察带走。次日(13日),宝鸡市司法局注销常玮平律师证;14日早8点,常玮平妻子陈紫鹃接到宝鸡高新分局国保大队电话,被告知常玮平因“危害国家安全”,已经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周后(1月21日),常玮平被释回家。1月23日,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常玮平取保候审,但以不可离开取保候审地为由,限制常玮平离开宝鸡市。

根据民生观察网站报道:从2020年3月15日开始,常玮平开始录制一个生活日志短视频,取名“趣宝日志”,并开始上传到名为Danny Crane的个人YouTube频道。

10月14日晚,常玮平在趣宝日志209期末尾表示,“今天宝鸡的国保还是在六营村见了我一面,考虑到当前的形势,我明天会对我今年的事情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发布。”10月15日晚,常玮平表示身体不适,推迟发布声明。16晚趣宝日志211期常玮平做出声明,披露自己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遭到了酷刑。他说:

“我被锁在宝钛宾馆招待所的房间的老虎凳上,每天24小时,10天的时间,这是一种极端的酷刑。对我造成的伤害是,我右手的食指和无名指到现在依然是麻木的、没有知觉或者知觉不正常。”

警察担心事迹败露,四天后(10月22日)常玮平再次失联。当天晚上,常玮平的妻子接到宝鸡市张姓警察的电话,称“由于常玮平违法犯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1月3日,常玮平家属收到宝鸡警方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涉嫌罪名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这是常玮平律师第二次被“指定监视居住”,截至12月15日,常玮平被秘密监禁已达55天时间。至今不允许律师会见。

不过,警方曾经安排父子短暂会见,常玮平律师神情憔悴,临分别之际告诉父亲:

“你和我妈好好活着”。

舆论评论:这话“形同遗言”。

据知情常玮平案情的人士说:审办常案的主要办案人员是宝鸡高新分局的副局长向贤宏,常玮平受到酷刑的专案组负责人正是向贤宏。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表示,中国有责任履行《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义务,中国已签署和批准的为数不多的重要人权公约。中国和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系统使用了许多构成相关国际法下定义为酷刑的方法,其中之一就是单独监禁。 

单独监禁是否构成酷刑的一个关键方面在于意图。实施者可能对某些禁止目的而施加痛苦,这些目的包括获取信息或供认,惩罚,恐吓和歧视。尽管《禁止酷刑公约》中未具体说明,但特别报告指出,构成酷刑的行为包括殴打,窒息,暴露于强烈的噪音和明亮的灯光,以及“长期剥夺休息,睡眠,食物,足够的卫生或医疗援助,以及长期社会隔离和感觉剥夺。”

单独监禁会导致被隔离者产生负面影响,包括幻觉,恐慌,偏执和无法控制的侵入性暴力思想。由于其造成的严重心理伤害,囚犯经常在隔离后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

对华援助协会协会呼吁中国当局释放常玮平律师,并呼吁读者为常律师的自由祈祷。

常玮平父母的《酷刑控告信》页1


常玮平父母的《酷刑控告信》页2


常玮平父母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常玮平父母的《要求与常玮平共同生活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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